備受外界關注的被判京東訴阿里“二選一”壟斷案又有了新進展,據京東黑板報消息,賠京鎮江外圍伴游(電話微信199-7144-9724)鎮江外圍伴游酒吧外圍上門外圍女姐美女本地上門12月29日,東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重判京東勝訴并獲賠10億元。決結
對此,阿里阿里巴巴對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回應表示:已獲悉此消息,被判我們尊重法院的賠京判決結果。
京東訴阿里“二選一”案一審勝訴
12月29日,東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重判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決結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阿里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被判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賠京并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

京東指出,此次判決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為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志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京東稱,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二選一”等壟斷行為不僅限制了市場競爭,鎮江外圍伴游(電話微信199-7144-9724)鎮江外圍伴游酒吧外圍上門外圍女姐美女本地上門損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削弱了市場發展的創新和活力。從2017年京東為反抗“二選一”壟斷發起的訴訟,到2023年京東采銷打破“超級主播價格壟斷”的行業潛規則,京東始終為品牌和商家謀發展、為消費者爭低價。
京東表示:“此次判決極大地鼓舞了京東始終堅守正道成功的商業信仰,我們將以更堅定的信心投身到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去。”
一度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
2015年,京東貿易公司、京東叁佰陸拾度公司(以下合稱京東)起訴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阿里巴巴公司(以下合稱天貓),稱其要求眾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東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臺開設店鋪進行經營行為(簡稱“二選一”行為)。京東向法院提出的訴求包括:確認三被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判令三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0億元等。
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天貓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一審法院并非本案被告(天貓)住所地人民法院,亦非被控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行為結果地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對本案沒有行使管轄權的基礎和法律依據,應當移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2017年,北京高院一審認為本案中,京東主張天貓的“二選一”行為,雖然是針對網絡平臺上開店經營的各品牌商家,但是基于網絡平臺特性,對市場競爭秩序的影響不限于被告(天貓)住所地或被告直接行為地。這種“二選一”行為將對該相關市場內的自由競爭產生影響,當然涵蓋了一審法院管轄的北京市。同時,京東亦主張天貓不僅在北京地區實際實施了被控的“二選一”行為,而且上述行為的后果也已經及于北京地區,從而進一步證明北京地區屬于被訴侵權行為的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對于這項管轄權裁定,天貓表示不服并上訴至最高院。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天貓上訴,最高人民法院二審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最高院認為,本案焦點問題是北京高院對此案是否具有管轄權,在管轄權異議案件中,最高院只審理與建立案件管轄連接點相關的事實。
根據雙方對證據的質證意見和回應,最高院認為,天貓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相關協議系在杭州簽署,同時天貓亦未提供其他證據推翻前述戰略合作協議系在北京簽訂,因此北京高級人民院認定北京市屬于被訴侵權行為地,對本案具有管轄權并無不當。天貓稱本案應移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天貓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市場監管總局曾對阿里巴巴“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據央視新聞消息,2020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總局成立專案組,在扎實開展前期工作基礎上,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現場檢查,調查詢問相關人員,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獲取大量證據材料;對其他競爭性平臺和平臺內商家廣泛開展調查取證;對本案證據材料進行深入核查和大數據分析;組織專家反復深入開展案件分析論證;多次聽取阿里巴巴集團陳述意見,保障其合法權利。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經查,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臺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并借助市場力量、平臺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
調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了平臺經濟創新發展,侵害了平臺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并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監管持續整治
2021年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聯合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會議指出,我國平臺經濟總體態勢向好。但在快速發展中風險與隱患也逐漸累積,危害不容忽視,依法規范刻不容緩。強迫實施“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掐尖并購”、燒錢搶占“社區團購”市場、實施“大數據殺熟”、漠視“假冒偽劣”、“信息泄露”以及實施涉稅違法行為等問題必須嚴肅整治。
2022年1月14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20條具體舉措,積極為中小微企業發展營造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
《意見》提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力度,依法嚴懲強制“二選一”、低價傾銷、強制搭售、屏蔽封鎖、刷單炒信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認定經營者濫用數據、算法、技術、資本優勢以及平臺規則等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保護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空間。
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規劃提出,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完善平臺經濟相關市場界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等分析框架。加強源頭治理、過程治理,完善民生、金融、科技、媒體等領域市場準入與經營者集中審查制度的銜接機制,落實平臺企業并購行為依法申報義務,防止“掐尖式并購”。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協同,統籌運用電子商務法、廣告法、價格法等,依法查處“二選一”、歧視性待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大數據殺熟、強制搭售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分享免責聲明:家電資訊網站對《阿里被判賠京東10億元!阿里:尊重判決結果》一文中所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本網站有部分內容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站無法鑒別所上傳圖片或文字的知識版權,本站所轉載圖片、文字不涉及任何商業性質,如果侵犯,請及時通知我們,本網站將在第一時間及時刪除,不承擔任何侵權責任。聯系QQ:411954607
本網認為,一切網民在進入家電資訊網站主頁及各層頁面時已經仔細看過本條款并完全同意。敬請諒解。